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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常态化机动车2个尾号禁限行的通告
  • 发布时间:2017-10-30 11:31:20 作者: 信息来源:
  •  青县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常态化机动车2个尾号禁限行的                    

       

    青政告20178号

     

    按照《青县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2017年11月6日7时起我县启动常态化本地号牌非营运车辆2个尾号禁限行措施。

    一、禁限行时间

    2017年11月6日2018年3月15日,每日7时至20时(不含节假日)。为方便周边出行,限行措施与京、津、沧州市区保持一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7时至20时)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是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二、禁限行区域

    城区东环路、南环路、西环路、北环路(不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

    三、禁限行车辆种类

    此次禁限行期间,其他道路禁限行规定同时执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送血车和抢险救险车;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车、出租车(不含租赁汽车)、旅游客车(具备旅游客车营运证)、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通勤班车、校车、环保监测车、保险勘查车、新能源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和外埠号牌车辆除外。

    对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理请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禁限行规定,提前选择出行方式。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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