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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县夯实四个基础加强生态环保建设
  • 发布时间:2015-08-03 09:50:13 作者: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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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严把三关。严把产业政策关、土地政策关和审批验收关,先后拒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不符合行业准入标准的各类企业35家。要求全部新上企业进驻开发区,严格执行项目验收“三同时制度”,确保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达标运行。
        (2)斩断源头。重点对喷涂污染进行治理,排查企业27家。聘请6名高校专家,有针对性的制定专项治理技术方案。目前,14家企业完成生物质燃料替代燃煤烤炉,6家完成了整体改造,并通过环保验收。同时,关停重污染企业22家,取缔小炼油、小电镀、小塑料87家,拆除小炭窑40座,拆除城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8台。
        (3)项目支撑。重点实施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洁净煤厂建设等3个环保项目,项目总投资1.475亿元,项目完工后,年可实现压采地下水762万立方米,处理污水2190万吨,产洁净型煤20万吨。
        (4)健全机制。充分发挥“三级网格体系”作用,强化各乡镇政府、行政村的属地管理责任。把大气污染防治纳入乡镇班子考核体系,扩大考核权重比例,增加一票否决项。并开展了一系列联合执法行动,拆除小炭窑40座,整治工地、企业、煤场、料场等38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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