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县电梯逐渐增多,部分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管理工作认识度不够。近日,青县质监局组织对全县143家电梯使用单位分批召开了电梯管理“五位一体”责任工作会议。
此次会议主要明确电梯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要求各使用单位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机构、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电梯内张贴检验合格标志,注意事项;要求使用单位建立电梯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档案等。并针对全县电梯使用单位分布情况,我局以新华路为分界线对南北电梯使用单位进行“网格化”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在此次会议提出来的要求,对各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处出来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将严厉惩处,以确保使用单位尽职尽责,保障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