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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县人社局监管事项公开内容
  • 发布时间:2014-10-14 14:11:38 作者: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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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实施单位 设立依据 审批时限 审批流程 备注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核准 非行政许可审批 机关事业工资股 《河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第10条《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冀政【2006】88号)第11条 12天 1、单位上报审核方案表;2、接受材料,核对数据,承办人签字;3、股长复审(特殊情况由局长办公会研究核准);4、审批接收上报盘,盖章,返方案,存档。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核准 非行政许可审批 机关事业工资股 《河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第10条《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冀政【2006】88号)第11条 27天 1、单位上报审核方案表;2、接受材料,核对数据,承办人签字;3、股长复审(特殊情况由局长办公会研究核准);4、审批接收上报盘,盖章,返方案,存档。  
    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与备案 行政监管 干部股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第十一条 受理之日起30工作日内办结 1、单位提出申请,提供考核材料;2、审核申报材料;3、办结,考核结果备案。  
    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备案 行政监管 干部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第27条 受理之日起30工作日内办结 1、单位提出申请,提供考核材料;2、审核申报材料;3、办结,考核结果备案。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退职)人员离退休(退职)费调整审核 行政监管 机关事业工资股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等四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2006】88号)中《河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第10条;《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第11条 15天 1、单位上报审核方案表;2、接受材料,核对数据,承办人签字;3、股长复审(特殊情况由局长办公会研究核准)4、审批接收上报盘,盖章,返方案,存档。  
    管理和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工作、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审核 行政监管 机关事业工资股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事厅关于建国后参加工作的干部更改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年限审批权限的通知》(冀人福【1993】20号)第2条 即时办理 1、单位上报审核方案表;2、接受材料,核对数据,承办人签字;3、股长复审,4、报局长办公会最后研究核准4、审批接收上报盘,盖章,返方案,存档。  
    机关事业退休(职)人员待遇确认 行政监管 机关事业工资股 《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和增加离退休费实施办法》 28天 1、单位人事部门上报退休人员审核表;2、股长审核退休人员档案资料数据,3、由局长办公会最终研究核准4、完成审批,返审批表,存档。5、审批表、工资卡片等资料送事业保险所。  
    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审批 行政监管 企业工资股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社【2006】67号)第十条 企业、人事代理机构、个人提出申报,接受申请后审查材料,不齐的通知补正,合格的提出初审意见报主管局长审核,符合条件的批准退休,不符合的告知不审批原因退回。  
    劳动用工备案 行政监管 企业工资股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000年第10号)第十四条 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所属用工备案管理部门进行初次备案。 现有用人单位应当于2008年9月1日前到所属用工备案管理部门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存量情况进行初次备案。用人单位在办理初次备案时,应当向用工备案管理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其他用人单位依法成立取得的许可证; (二)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职工名册、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等; (四)用人单位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劳动合同订立情况管理台帐。 用工备案管理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初次备案信息核实无误后录入《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并核发《手册》,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用人单位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进行变动备案:(一)新招用人员或调入人员; (二)劳动合同续订终止或解除:  1.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  2.劳动合同到期续订;3.劳动者辞职或调出;  4.劳动者被辞退等;  5.用人单位依法进行裁减人员。 (三)其他应当进行变动备案的情形。用人单位新招用(调入)人员后,应当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自招用人员之日起15日内携带《手册》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审核备案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录用人员名册; (二)劳动合同书; (三)录用职工备案审核表或职工流动审核备案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劳动者辞职申请或职工调动手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决定和送达手续、依法进行裁减人员的相关手续;(二)劳动合同书;(三)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对已办理完毕初次备案的用人单位,用工备案管理部门对其提供的用工变动备案信息核实无误后录入《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用人单位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在30日内办理注销备案手续:(一)被依法宣告破产;(二)用人单位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因合并、分立解散或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养老保险费申报核定 行政监管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业务经办规程(试行)》(冀人社字【2013】265号)第四条 1、受理:审核材料是否齐全;2、审核:审核是否符合条件;3审批:所长审核;4办结:在申报表上签章并留存申报表第一联。  
    企业退休(职)人员待遇确定 行政监管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业务经办规程(试行)》(冀人社字【2013】265号)第四条 1、受理:审核材料是否齐全;2、审核:审核是否符合条件;3、审批:所长审核;4办结:退休待遇审核人员计算申请人的基本养老金待遇。  
    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审核 行政监管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发办【2009】66号)第三条 受理之日起15日内 1、受理:材料准备是否齐全;2、审核:材料内容;3、审批:所长审核;4办结:相关经办资料归档。  
    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审核 行政监管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关于完善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冀劳社【2002】25号)第二条 1、受理:材料准备是否齐全;2、审核:材料内容;3、审批:所长审核;5、办结:相关经办资料归档。  
    社会保险稽核 行政监管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社会保险稽查办法》第三条 受理之日起15日内 1、受理:确定被稽核单位;2、审核:制定稽核方案发送《稽核通知书》;3、审批:实地稽核取证,填写有关表格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形,对比、梳理数据,形成初步意见;4办结:有问题,下发《整改意见书》。  
    社会保险登记 行政监管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57、58条 受理之日起15日内 1、受理:相关证件和资料提供是否齐全;2、审批:是否符合规定;3、办结:将签章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核发给参保单位,相关经办资料归档。  
    慢性病认定 行政监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沧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系统管理办法》第三条 30日 申报-体检、收集病历资料-组织专家认定-确认认定结果-公示-享受待遇。  
    县本级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协议管理与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监管审核 行政监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15条 30日 申报材料-审核-打印核算单-主任签字-财务拨款。  
    工伤保险待遇审核 行政监管 工伤保险所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六条 15日内 用人单位申报后,承办人审查申报材料,即时受理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单位负责人复核,再报主管副局长审核。最后由基金管理部门拨付基金  
    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行政监管 失业保险所 《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第十六条 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1、参保单位提交失业职工资料;2、办理失业登记;3、核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限;4、组织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5、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行政监管 就业服务局 《关于贯彻落实冀政【2008】90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社【2008】74号}第二项 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1、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2、填写《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审批表》并提交相关材料;3、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公示;4、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复审;5、就业服务局认定审批。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 行政监管 就业服务局 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冀人社字【2010】351号)第七条 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1、个人或单位提出申请;2、由本人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3、受理责任人对申报资料初审;4、审核后将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5、加印、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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